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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0:26:08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我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大厅暂时关闭。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执行等申请材料邮寄至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城大道商务2号楼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3.拨打0523-12368诉讼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0523-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工作。如需查询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二、疫情防控期间,开庭、调解、谈话调查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向我院申请延期进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拨打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523-89691917)反映。被执行人系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以及相关疫情防治人员,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或其人员的,可以向我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请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城大道商务2号楼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或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材料。我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另为避免人员聚集的风险和隐患,我院档案室暂停对外查询服务业务,敬请谅解。

    五、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场所、档案室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信访接待和档案查询不便,请予谅解。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高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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