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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组织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09:28:0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苏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考生名单见附件1)

2、地点:高新区法院一楼南门(药城大道商务二号楼)

二、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考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2,自行打印并签字)

三、资格复审其他要求

1、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2);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候应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当日“苏康码”“防疫行程卡”。“苏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防疫行程卡”显示泰州以外地区的考生,必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0  


附件1

附件2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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