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队伍中,有一位耐心且美丽的刑事审判法官钱心璐,也是我口中的“心璐姐姐”。
在办案过程中,她一直秉持着宽严相济的精神。记得刚加入钱法官的办案团队时,收到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黄某因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被害人徐某的死亡,同时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法官了解到被害人家中贫困,家中有2名老人,还有3名子女,被害人的工作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被告人家中也不富裕,自己与妻子离异,目前女儿也在手术。
庭审结束之后,钱心璐法官意识到如果对案件的民事部分强行判决,结合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很可能附民判决将成为一纸空文,无法得到全额执行,反而会进一步激发被告人和被害人近亲属之间的矛盾。钱心璐法官前前后后电话与双方沟通、协商十余次,但因被害人和被告人家中经济困难,直至第二次庭审,双方也未能就附民部分达成有效的协议。二次庭审结束后,钱心璐法官没有放弃,再次组织被告人、被害人近亲属调解,在法官的不断调解下,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被害人与被告人直接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分期协议,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向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被告人也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
开完庭回办公室的路上,钱法官的一段话让我受益匪浅:“刑事法官,不仅仅是职业称呼,更是使命与责任!在卷宗丛中去伪存振、明辨是非,在法律的天平两端,是被告人与被害人立场与利益的对抗,也可能是法律理性与情理感性的对抗,刑事法官也应该是有温度的,要通过司法裁判传递法律和人文关怀。”在跟随她办理该案件中,我看到了她用赤诚之心融化了双方心里的坚冰,避免了不幸在两个家庭的继续蔓延,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柔情,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钱心璐法官也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在处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她也会倾入更多的精力。她将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帮教拓展到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动之以情,关心爱护他们;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晓之以理,予以开导、启发;又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因病施治,促使其自觉悔过。审判之外,她又是孩子们的“心璐姐姐”,她用心呵护着未成年的成长。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能够沐浴法治的阳光,她将工作关口前移,工作再忙,每年都会抽出时间走进学校,由“审判者”变身法治的“宣讲者”,将办理的鲜活案例编成孩子们听得懂的法治小故事,通过法治小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讲给适龄的孩子们听,获得了孩子们的一致好评。
她,干一行专一行,始终保持工作的韧劲,是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的“推进器”“螺丝钉”。她,是在刑事审判台前,与狡猾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钱法官;她,内心善良,心存美好,是用包容的心向案件当事人诠释着司法温度的钱法官;她又是心系未成年人,护航少年的心璐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