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表彰了2021年度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批先进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我院综合办李璐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刑庭陶璇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李璐同志自2013年进入法院工作,始终奋战在一线岗位。无论是在执行局从事书记员及内勤工作还是在综合岗位从事财务工作,她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勤恳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出色地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历年来,多次获得“审判辅助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共产党员 ”等荣誉称号。
陶璇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她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刑庭各项审判辅助任务和内勤工作。党旗所向就是团旗所向。作为一名共青团员,不管是审判一线还是疫情防控一线,她始终不忘初心使命,用行动践行着法院青年干警的担当和责任。她多次主动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