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高新区法院深入“疫”线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作者:陶璇  发布时间:2022-04-28 08:57:57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激发广大群众参加打击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及主动性。4月15日以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多次在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针对因疫情原因不能聚集群众,现场集中宣传受阻这一问题,刑庭干警利用在社区疫情防控值班的机会,先后在辖区内世纪家园、桃源里、香榭湾等地向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使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社会背景、现实意义及工作的保障措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刑庭
联系我们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83号 电话:0523-89691987  传真:0523-8969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