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年味渐浓,此时却是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最忙碌的时段。他们全天候强制执行不停歇,主动加班加点持续发力,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让胜诉当事人度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春节前夕执行忙,辞旧迎“薪”新春暖
1月30日早上6点多,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前往周山河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拘传至法院。
李某某系十余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7年,李某某向邓某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出具结欠工资欠条后便下落不明。邓某某等人将李某某诉至法院,并于2017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总标的合计27万余元。执行过程中,除笔记本电脑一台、小轿车一辆外,未发现李某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扣押、拍卖、案款分配,高新区法院于2018年8月向邓某某等十余人发放案款6万余元,并依法终结上述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积极做李某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及危害。经敦促,李某某家属代其履行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1万余元,十余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下午2点多,邓某某等十余人收到了拖欠5年之久的工资,他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多措并举强执行,暖心救助显温情
1月30日上午,在高新区法院执行接待大厅,年近七旬的陈某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感谢法院给我提供司法救助,感谢你们帮我追要赔偿款,谢谢谢谢!”。
2017年,时年62岁的陈某某受雇于无资质的殷某某为某公司在建工程贴阴角条。在从一个脚手架上向另一个脚手架上移动的过程中,陈某某摔到地上,造成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2019年8月,陈某某将殷某某及某公司唯一股东卞某某诉至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某因本次事故导致1个二级残疾、1个八级残疾、2个十级残疾,且出院后完全护理依赖,需长期设置。法院最终判决殷某某赔偿陈某某各项损失83万余元,卞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0年8月,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网络查控,未发现两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辆、证券、股权投资等财产,仅发现并扣划银行存款4千余元。执行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殷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扣押香烟若干。通过公开拍卖,所得价款1万余元。最终,本案仅执行到位1万余元。因两被执行人不配合申报财产,不主动履行义务,高新区法院依法向两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看到家境贫寒、身残体弱、无经济收入的陈某某,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最终陈某某受领救助金10万元,有效缓解了经济压力。
在今年的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前往两名被执行人住所,敦促其履行义务。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压力面前,被执行人卞某某于1月30日上午来到法院,现场向陈某某支付26万元,并就其余款项履行达成和解协议。
高新区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倾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强化联动协作,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将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