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再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费海燕  发布时间:2022-05-07 17:10: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9年度-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再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高新区法院建院以来第二次获该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把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法院工作全过程。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树牢宗旨观念,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司法服务;强化从严管理,打造过硬队伍,塑造法院文化,展示人民法官文明形象。

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既是对全院前阶段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面对荣誉,全院干警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状态,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为全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政治部
联系我们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83号 电话:0523-89691987  传真:0523-8969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