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行政庭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工作目标,紧扣“解决实质争议,保障当事人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案宗旨,努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多次获得院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荣获泰州市“青年文明号”、泰州市“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加强学习型庭室建设,培养专家型法官人才。鼓励干警读书学习,在业务时间集中精力专研业务。开创法官论坛,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论题,整理收集案例,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多篇案例、庭审在全省法院系统评选表彰中榜上有名。
化解行政争议,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注重诉权保护,依法打击诉权滥用。推行行政审判“四重优化法”,审结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多篇案例入选“两高”十大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省高院十大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强化行政司法联动衔接,有力保障城建工作推进,相关工作得到了市政法委孔书记批示肯定。
延伸司法保护,修复沿江生态环境。审查执行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的处罚决定741件,共责令350余个环境违法生产项目停产。延伸司法生态修复功能。实施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16项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环境修复公益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探索“复植补绿”“增殖放流”的源头治理和修复补偿机制;联合公安、环保、农委、水利等部门,成立“泰州生态文明司法促进中心”“靖江护渔队”志愿者组织,构建群防群治的立体化环保模式。
2022年,泰州市中院将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整至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下一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将继续发扬精诚团结、业务精湛、德法兼备、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稳妥审慎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行政审判在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