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邹祥凤副主任、钱刚副秘书长等调研组一行来我院调研指导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瑛向调研组介绍了近三年来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刘院长报告说,三年来,我院坚持“最严格保护”原则,不断改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四项举措助推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经验被《最高法院简报》刊用转发,有关工作举措得到《中国知识产权报》深度报道。
一、全方位保护,制裁违约侵权行为。
依法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标识实施民事制裁,有效遏制“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技术合同案件判决解除合同和给付赔偿金制约违约行为。商业品牌特许合同中保护授权方品牌利益,活跃消费市场。刑事案件中严格控制缓刑适用,着重适用罚金刑,判罚近千万元,并作出行为禁令。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审理行政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案件审理,有关诋毁商誉案入选全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二、全流程提效,优化审判工作机制。
强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强制措施,破解维权周期长的难题。正确运用证据制度,对提供伪证、虚假陈述、毁损证据等行为依法予以制裁。采用示范判决方式,统一证据采信标准、酌定情形裁量、赔偿计算方式的裁判规则。为打造“速裁+调解”的快速解纷机制,设立首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完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办案系统建设,方便当事人开展线上诉讼活动。
三、全链条贯通,打造法律保护闭环。
推行了“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12条”,与有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密集开展会商活动,实质性推动“两法衔接”。发挥最高法院“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泰州调研基地”作用,融入高等院校学术资源,设立了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泰州研究基地。设立泰州市大健康产业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调研。
四、全矩阵宣传,营造社会认知氛围。
开展企业走访座谈、“泰有法”法律体检、网上答复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难题。举办由全市规上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参加的医药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讨会,就“创新药专利链接”“技术合同预期违约”“商标字号冲突”等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网上传播知识产权普法短片7条,弘扬了尊重知识产权、诚信经营的社会意识。组织人大代表观摩开庭,汲取裁判建议,提高裁判质量。
结合分析知识产权审判中短板和困难,刘院长还向调研组介绍了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注重适用违约金、行为禁令、惩罚性赔偿等规定,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约行为。
二、切实履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审判职责,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专门审判团队,深化“三合一”审判模式,加强理论学习、专业培训和实战锻炼,提高审判能力,实现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
三、发挥“泰州市大健康产业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实质化进程;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合作,打造小而精的知识产权司法智库,强化理论和实务调研。
四、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通过观摩庭审、座谈研讨、执行体验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汲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邹祥凤副主任在听取了两级法院的报告,有关行政机关、四家企业、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作出非常精彩的座谈总结。
她认为,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一是站位高,提到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营商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
二是措施实,市中院聚焦三审合一、破解三大难题、打造三项机制,医药高新区法院实施“四全”方法好、实效高,靖江法院做好“三篇文章”。
三是合力强,两级法院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协同保护,回应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
最后她向两级法院和在座的行政机关代表提出致力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改进创新、联动协作、宣教培训、队伍建设等六个致力的希望和要求,得到了与会人员一致赞同。
座谈会前,调研组一行到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参观走访,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还参观了我院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员作了亲切交流,对我院着重网上调解、用心调解和诉前调解的特色表示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