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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温暖
作者:李剑峰 张士清  发布时间:2021-07-09 11:44:4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老李(化名)受雇于包某工地上担任施工员,包某结欠老李28500元,一直未归还。老李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某给付劳务报酬及利息。高新区法院支持了老李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包某因负债累累,常年在外。老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共计扣划包某银行存款3600余元未发现包某的其他财产,案件作终本处理。

老李年事已高,突然查出身患胃癌,住院看病急需用钱。针对这一特殊情况,高新区法院在2021年春节前老李司法救助20000元,以解决老李燃眉之急司法救助后,老李表示包某还剩7000余元劳动报酬未清偿,不同意免除该债务。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包某位于凤凰街道的一处房屋被搬迁,于是立即冻结包某拆迁利益。鉴于包某所涉被执行案件数量众多,且搬迁利益系其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财产,未经分家析产不具备分配条件。

老李病情趋于恶化,随时可能危及生命,医院发出病危(重)通知书。老李多次来电,医疗费不足偿付,劳动报酬未执行到位,平生之愿未了。希望法院尽快执行到位剩余案款,解决其后续医疗费用

执行局立即进行研究,当前虽然已有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但该诉周期较长。鉴于老李债权为劳动报酬性质,其罹患绝症急需治疗,可不待析产结果及分配,依职权划拨相应案款并支付老李。且本次划拨数额较小,析产裁判生效后对包某可得利益启动参与分配程序时,不至于影响其他债权人利益。

最终老李足额拿到了劳动报酬。本案的执行现了司法强制的力量、保障民生的柔情,体现出执行法官的为民情怀、司法智慧和担当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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