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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剑峰被授予“泰州青年五四奖章”
  发布时间:2021-05-06 15:48: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共青团泰州市委、泰州市青年联合会授予医药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剑峰“泰州青年五四奖章”。

李剑峰同志始终工作在审判执行一线。政治忠诚,信仰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新时代政法干警精神,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信仰不动摇,敢于亮剑勇担当。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审理的“陆继尧诉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案”“高港区检察院诉高港区水利局不履行采砂监管法定职责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多篇法律文书、司法建议和调研文章在全国、全省推优获奖。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推动“执转破”及简易审工作,为园区营商环境提升保驾护航。创新非诉执行前保全机制,推动“执行+保险合作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在省法院、市委等信息上刊载。负责执行工作以来,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领先,进入全省前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响应组织号召,第一时间参加党员突击队,下沉基层社区值岗。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承担疫情防控物资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充分保障疫情期间防疫所需医疗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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