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12月22日晚上,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力争在元旦前执结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骨头”案件,进一步保障涉民生、涉困难群众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张某某与董某某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董某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张某某向法院反映董某某有工资收入可供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晚上七时,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工作场所。面对上门的执行干警,董某某情绪激动。为了稳妥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在向现场围观群众做好释明工作后,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敦促,董某某表态将积极履行,最终与张某某达成和解协议。
朱某与王某执行案件,王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接听法院电话,消极履行义务。晚上九时二十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并依法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看到深夜执行的执行干警,王某对此前消极对抗执行的行为表示悔改,并表示将积极履行义务,最终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根据案件类型、被执行人所处位置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行动方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员额法官负责带队,法警配合,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切实保障集中执行的威慑力及执行成效。本次执行行动兵分三组,共前往29个被执行人住所,入户搜查6户,张贴拍卖公告1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结案6件,执行到位6万元,扣押车辆1辆。
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督促震慑更多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执行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功能,助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