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处中心帮我们化解了持续一年多的老大难案件,以最效率的方式推动案涉政府搬迁工程顺利进行。”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在泰兴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签收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行政调解书时深有感触的说。
该案原告某汽车公司租用第三人公司厂房期间,泰兴市黄桥镇政府与第三人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协议包含了原告汽车公司的装饰装修、附属设施及经营损失等费用。原告因对涉案搬迁协议中属于原告的装饰装修、附属设施价值及对补偿款的分配存在争议,因而涉讼。
审理期间,高新区法院作为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与泰兴市法院、泰兴市司法局联合设立的泰兴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正式成立,该案系中心成立后第一起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厘清法律关系后,承办法官与泰兴法院派出专员共同参与协议化解,经过实地走访、对当事人释法说理、风险提示,最终探寻出最佳解决方案,一揽子解决行、民争议,成功化解这起“老大难”案件。
自泰兴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成立以来,派出专员充分发挥该中心职能作用,以灵活便捷的方式组织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泰州中院建立的非集中管辖法院派员参与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成效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