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开展“黑财清底”及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行动。
凌晨5时30分,执行局局长李剑峰作简短动员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奔赴执行一线。
6时许,在寺巷街道小王社区,执行干警遇到了“撞上来”的毛某某。面对找上门的执行干警,毛某某态度恳切,但表示外债较多,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对毛某某住处进行搜查,扣押了金项链等财物。
7时许,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秦某某家。因对判决持有异议,秦某某及家属对抗情绪激烈。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秦某某表示同意前往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商谈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张某某涉黑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张某某应退赔受害人10000元。因张某某未自觉履行义务,法院予以立案执行。经社区调查,在社区工作人员带领下,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某家。看到上门的执行干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张某某父亲当场履行了5000元,连同此前张某某交至公安部门的保证金5000元, 10000元全部执行到位。
周某某在外承包工程,截止2020年,共欠13名农民工工资合计20余万元。13名农民工将周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今年5月底前结清工资款。但周某某未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13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向周某某家属作敦促履行工作无果后,执行干警出示搜查令搜查了住处,现场扣押金项链、金戒指等财物。为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房产,执行干警当日查封了周某某名下房产。
本次集中执行共前往被执行人住所16处,搜查8户,送达调查6人次,和解2件,执结1件,扣押现金9000元、金首饰4件、手表2只、纪念币16枚,执行到位标的13000元。
为切实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进一步完善集中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深挖彻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采取一案一策精准执行,确保将“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不断推向深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