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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组织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4:42:57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苏法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523日(星期3:00-4:30(考生名单见附件1)

2、地点:高新区法院一楼南门药城大道商务二号楼

二、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考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2,自行打印并签字)

三、资格复审其他要求

1、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2);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候应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519  

附1:高新区法院2023年聘书招录资格初审名单

附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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